关于对学院2023年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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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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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:
按照《河北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实施办法》冀教职成函(2022)17号文件和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冀教职成(2023)64号的通知要求,经各系部评议小组按照文件要求评议推荐,学校双师型教师评议认定小组严格评议审核,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,对我院符合双师认定条件的35名双师型教师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公室(教师发展中心)进行复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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